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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你成为营口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招聘单位。在贵单位注册成为我们的成员后,将享有我们提供的相应优质的服务,但同时也要遵守相应的规则和履行一定的义务。请仔细阅读下列协议之各条款,你一旦注册成为我们的成员,则意味着你已完全接受以下条款。

一、营口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是一专业毕业生就业网站,网址为http://www.ykbys.com 。主要为用人单位、求职人员提供各种人才及相关服务。

二、招聘单位的类别:

  1) 临时招聘单位:在第一次注册完成后,需将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单位介绍信传真或送至营口市人才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临时招聘单位只能发布招聘信息,且只有15天的期限。

  2) 普通招聘单位: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单位介绍信到营口市人才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办理有关手续。普通招聘单位可发布招聘信息、查询求职人员。

  3) 正式会员单位: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单位介绍信到营口市人才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办理有关手续。会员单位除拥有普通招聘单位的全部权限外,还可享受由网站提供的图标广告服务。会员服务期限自资料审核通过之日算起。

三、招聘单位要履行的义务:

   1)向营口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提供的注册资料,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必须是真实、有效、准确的。如果这些资料有任何改变,请及时予以更新。贵单位对贵单位输入的资料负全部的责任。一旦发现贵单位发送虚假资料,营口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保留在不发送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删除贵单位的资料并无限期停止对贵单位服务的权利。

  2)营口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仅限于企业招聘、个人求职以及其他人力资源的相关服务,因此贵单位不应亦不得将营口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用于其它任何目的。

  3)不得向营口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散发垃圾邮件、连锁邮件等骚扰性邮件;发布、传播或散发其它与招聘无关的信息。

  4)贵单位不得擅自转让自己的用户名和口令给他人使用。因为通过贵单位的用户名和口令编辑、发布的任何信息或做出的任何行为都将被视为是贵单位自己的行为。

  5)根据有关国家法律规定,贵单位需要注意遵守下列强制性的法律义务,否则将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

  ·不得以任何手段非法篡改、破坏、删除(或有此企图)营口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或数据库中的内容,不得对营口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所属的服务器、系统或网络进行任何形式的攻击、破坏,不得制作、传播病毒。一经发现,我们将立即无限期终止对贵单位的服务,并报告国家有关公安、行政、司法机关,追究贵单位的法律责任。

  ·不得利用营口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来获取商业机密,窥探个人隐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制造、传播和散布污蔑、诽谤、恐吓他人的言论和消息。一经发现,我们将立即无限期终止对贵单位的服务,并报告国家有关公安、行政、司法机关,追究贵单位的法律责任。

  6)对于因以上行为产生的任何纠纷或导致的任何后果或造成的任何损失,贵单位将无条件承担全部责任。营口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四、营口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可随时直接以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与您联系,或向您发送信息。

五、为使贵单位能独立自由地行使贵单位在营口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所享有的权利,我们不会随意复制、修改、删除、转移贵单位在营口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注册资料或储存在营口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资料;也绝不会对任何第三方泄露您要求保密的注册资料。但基于下列事由的情形除外:

  1)法律的要求(例如:行政、司法机关的执法行为);
  2)贵单位明确书面授权;
  3)为保护营口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知识产权;
  4)在紧急和特殊情况下为保护公众利益;
  5)贵单位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

六、营口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知识产权:

  营口市人才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对营口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及相应的计算机程序拥有一切版权并受到全面的保护。未经营口市人才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转载营口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任何内容。

   七、营口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保留在必要的时候修改本协议各条款的权力,如贵单位不能接受,我们将终止对贵单位的服务。

   八、贵单位可随时终止使用营口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提供的服务。在终止通知送达营口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时,我们将停止对贵单位的服务。服务终止之日也即双方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终止之日。

   九、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从法律之规定。

   十、本协议的解释权归营口市人才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所有。